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桥国土分局于12月12日上午参加了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工作,48名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投下了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我局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自选举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动员、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选举氛围。本次投票选举工作严格依据《选举法》进行,程序严格,环节规范,确保全局选民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