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6月30日中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平国土资告字[2011]10号)。该地块编号为2011-10号,规划为商服用地(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经研究,决定恢复和调整2011-10号地块的公开出让活动,调整后的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须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及根据《山东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取得加油站网点预核准。
二、我局将根据当时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定于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20日为上述宗地公开挂牌时间,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挂牌地点为:平阴县国土大厦九楼会议室。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