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2011)济组干备字第3104号,决定:
周永生,任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处处长职务,不再担任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徐孟军,不再担任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处处长职务;
林剑,任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综合处处长职务(试用期1年);
路书庆,任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职务(试用期1年);
刘恩湛,任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孙永旺,任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职务(试用期1年);
刘建利,任济南市征地办公室征地一处副处长,不再担任济南市征地办公室土地整理处副处长职务;
张新江,任济南市征地办公室征地三处副处长,不再担任济南市征地办公室征地四处副处长职务;
张传广,任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正处级)(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一处处长职务;
刘曦灿,任济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任职务(试用期1年)。
任免时间自2011年6月27日算起。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