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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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采矿权登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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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部门 |
矿产资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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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2、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初审意见及初审责任审批表4份;
3、规定须编制的“报告”、“方案”及批文4份;
4、电子刻盘2张;
5、规定的其他文件4份(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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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4、《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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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受理申请;
2、审查申报资料;
3、现场复核;
4、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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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报告”、“方案”的审查时间和申请人缴纳有关税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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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按矿山规模大小收取100-5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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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其他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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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采矿权登记包括: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各项采矿登记程序的具体申报资料不同,具体见附件。结果反馈 |
附件:
采矿权新立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意见;
2、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资质证明(验资报告;技术人员、设备情况介绍)【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加盖采矿登记专用章认定】;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批文(含安监部门审查意见);
6、环保部门批文(含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7、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8、有关部门准入证明;
9、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
10、矿产资源开发方案;
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批文;
12、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13、申请采矿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划定矿区范围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14、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或出让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15、探矿人申请采矿权的,应提供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16、土地复垦方案及批文;
17、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8、所有申报资料刻光盘2张。
采矿权延续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意见;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煤炭)复印件(验原件);
5、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对保有储量情况的确认证明材料;
6、矿山概况说明(包括历次采矿登记情况,动用储量情况,保有可采储量计算依据和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8、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9、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报表;
10、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1、所有申报资料刻光盘2张。
采矿权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意见;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煤炭)验原件;
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5、开发方案批文;
6、环保批文;
7、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对保有储量情况的确认证明材料;
9、矿山概况说明(包括历次采矿登记情况,动用储量情况,保有可采储量计算依据和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10、矿区范围图;
11、矿产资源开发方案;
12、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报表;
13、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4、所有申报资料刻光盘2张。
采矿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意见;
2、转让方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法人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复印件,验原件);
3、受让方的资质证明;
4、采矿权转让合同(附公司章程1份,验原件);
6、缴纳补偿费、资源税证明;
7、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煤炭)(复印件,验原件);
8、主管部门意见;
9、采矿权价款处置有关文件;
10、采矿权评估确认;
11、采矿权评估报告;
1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13、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报表;
14、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5、所有申报资料刻光盘2张。
采矿权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初审意见(文件)以及初审责任审批表;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表和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原件),包括: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原件)和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安全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煤炭)(复印件,验原件);
6、闭坑报告或停办矿山的批准文件;
7、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保部门的意见;
8、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原件);
9、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10、地质报告及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11、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2、所有申报资料刻光盘2张。
划定矿区范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意见;
3、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书(复印件);
4、储量审批文件;
5、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
6、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7、若为竞争方式出让的,附采矿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已缴价款票据(复印件);
8、矿区范围图;
9、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
10、地质报告;
11、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2、所有申报资料刻光盘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