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
(2011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对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对于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全面开创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民生幸福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更加主动有力地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二、进一步明确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济南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著名的泉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2008年下发了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任务。几年来,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泉城文化特色进一步彰显。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发展不够充分,文化产业还比较薄弱,有影响力的文化精品不多,新闻舆论引导能力、新兴媒体管理亟待加强,文化领域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不足,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必须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
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努力形成与省会地位作用和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文化优势,把济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文化中心城市。
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到2020年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 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理论武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创新、和谐”的济南城市精神深入人心,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 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符合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作生产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精品,公共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文化产业成为全市经济支柱性产业。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集聚力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形成一批优势文化企业,基本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
———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文化改革创新水平明显提高。
——— 构建文化人才高地。充分发挥省会优势,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及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领军人物、名家大师和创新创业团队,各类文化人才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 历史文化名城魅力彰显。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在传承中进一步发展完善,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深度挖掘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争创一批“天下泉城”文化品牌,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品质较高的城市综合体,城市文化特色更加鲜明,城市文化形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明显提升。
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设全国文明城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文明城市创建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市民教育、文明城市创建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省会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众化。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两带一创”主题学习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不断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坚定信念、增强本领、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济南作为全国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作用,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上力争走在前列。
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扶持引领推动济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研究项目。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学习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实践,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活动,科学回答群众关心关切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利用报刊、电视等大众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依托基层党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泉城大讲堂、党员活动室、市民学校、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等阵地,组织举办公益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广泛开展“书香泉城”全民阅读活动,努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普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宣传“诚信、创新、和谐”的济南城市精神,着力增强对民族的认同感和对家乡的自豪感、归属感。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健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建立道德模范奖励专项资金,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学习、争做、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着力打造“诚信济南”品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发展环境。在党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
(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研究制定《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14)》和年度执行计划,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根本目标,坚持创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真正使文明城市创建成为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着力巩固创建成果,突出攻克薄弱环节,力争2014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着力提高人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深化拓展“泉城义工”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市民文明素质养成实践活动。努力打造“微笑服务”等创建品牌,以品牌建设引领城市文明创建。深化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帮扶共建,形成城乡共创的长效机制。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
文化精品是城市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创作生产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化产品,不断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一)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抓住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在我市举办的难得机遇,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创作生产一批文化艺术精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瞄准全国一流水准,依托丰厚的历史和现代文化资源,努力创作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时代气息浓郁,具有泉城特色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文艺评论、曲艺、杂技及民间文艺等精品力作,使我市文艺创作水平跨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确保每年有一批作品入选国家大奖,力争有多台舞台剧目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上获奖。积极参与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和省“泰山文艺奖”、“精品工程”评选,争取在奖项和名次上有新的突破。
(二)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科学解疑释惑,凝聚发展共识,保证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正确理性引导。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确保依法、准确、科学、建设性地搞好舆论监督。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规范新闻采编行为,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坚决杜绝虚假和低俗新闻。
(三)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发展网络新技术业态,占领网络信息传播制高点。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网络文化的途径和方法,推进和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互联网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加大管理投入,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对属地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引导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对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的监督管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互联网管理技术水平。
(四)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产品的最高标准,形成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的科学评价标准。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创新文艺作品奖励方式,做好市“精品工程”和“泉城文艺奖”的评选表彰工作。设立济南市文化艺术“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德艺双馨奖”,提高文艺奖项的导向性、权威性和影响力。以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公共文化场所为载体,对优秀文化作品进行宣传展演,让市民及时分享文化精品生产成果。
五、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一)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重大文化设施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塑造城市文化形象的重要标志。结合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努力将“一院三馆”建成建筑精品工程和文化民生工程。搞好市民艺术中心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济南日报新媒体大厦、市档案新馆、奥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北洋大戏院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适时规划建设市博物馆新馆、科技馆,努力形成体现省会标准、富有泉城特色、引领时代潮流的省会文化设施新格局。及早筹划新建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努力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载体,切实发挥好新建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完善提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完善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建设,2013年6月前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建成45个规范化街道综合文化站、200个规范化社区文化中心、500个规范化农村文化大院,基本形成城市“十分钟公益文化服务圈”和农村“十里公益文化服务圈”。已完成设施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继续改造提升设施服务条件,使全市基层文化设施规范化率尽快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公益性均等性文化服务。把文化惠民作为文化服务的着眼点,突出解决好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读书看报、欣赏演出、观看电影、看电视听广播等难题。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益演出下基层、农村电影放映、免费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定期进行补充和更新,积极探索建立农家书屋与乡镇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资源共享的服务模式。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进度。深入实施“多彩生活、美好济南”文化惠民主题行动,广泛开展“泉城大舞台”、“我们的节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消夏广场文化活动等文化展演展示活动,努力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扩展和延伸文化服务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提供更多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食粮。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加强日常管理,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关心偏远农村、城乡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保护他们的基本文化权益。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六、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省会经济的支柱产业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层次为重点,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文化产业园区,老城区重点打造趵突泉、大明湖、芙蓉街、曲水亭街等泉水文化旅游核心区和百年商埠文化园区;东部新区主要打造文化体育、动漫游戏、软件服务业等现代文化产业集聚区;西部新城主要打造文化艺术、会议展览、数字创意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滨河新区主要打造休闲旅游、现代传媒等文化产业集聚区,加快形成“一核九区三带四组团”的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制定优惠政策,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有针对性地引导项目、企业向文化产业园区集中,努力使文化产业园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鼓励文化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省级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二)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项目和主体。组织实施“1040工程”,围绕做大做强现代传媒、信息服务与软件、动漫游戏、文博会展、休闲旅游、设计服务、文化演艺、教育培训等重点产业,每年建设10个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扶持4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国有文化资本向创意设计、数字内容、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新媒体和现代文化娱乐等领域集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努力为民营资本和中小文化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本土文化企业与国际文化企业、国内大型文化集团组建中外合资文化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每年优先培植10个主业突出的龙头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培育30个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
(三)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多的优势,综合运用政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等手段,建立文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文化科技类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广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提高传统文化创作、生产、传播等环节的科技含量,推动信息技术在出版、印刷、影视等领域的运用,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文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发展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代理、推介、交易和法律保护等服务产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的文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
(四)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天下泉城”文化旅游业态,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特色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打造以“名山、名泉、名湖、名城、名士”为特色的旅游新格局。加强文化与现代新兴产业的融合,提升城市休闲、观光、购物、体验产业的文化品质。促进文化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实现文化创意与制造、建筑、包装、现代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会展、商贸、信息产业的融合,积极争办全国、全省重大交易、博览等展会活动。建立济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和文化产业统计月报制度。
七、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文化发展繁荣的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是加快文化繁荣发展的动力源泉。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动市属6家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鼓励改制院团与演出中介机构、演出场所单位组建演艺集团,打造跨所有制、跨业态的大型演艺企业。深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和新闻网站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报刊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着力提高新闻出版单位的舆论引导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转企改制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范围,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二)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进一步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文化中介和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完善管理办法,引导资金投向,形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文化安全。
(三)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建设图书报刊、影视剧、演出娱乐、书画交易等文化产品市场,培育规范动漫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市场,加快培育版权、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和流通企业。建立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积极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院线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改造传统流通业态和网络体系。推行“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不断扩大文化消费。
八、强化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发展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人才是文化强市建设的关键。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努力培养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务实高效的文化人才队伍。
(一)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遵循“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将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对人才挖掘和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全省“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实施“济南名士”打造工程,采取多种措施,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做好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畅通吸纳人才的绿色通道,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引进人才的待遇。加大对文化人才的激励力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做好宣传文化系统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建设文化强市中的作用。
(二)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全市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夯实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基础。加强县(市)区文联、社科联组织建设,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实行定向招录。积极扶持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每3年将全市基层文化队伍轮训一遍。
(三)科学整合文化人才资源。充分发挥省会人才资源优势,立足系统内吸纳系统外、立足体制内聚集体制外,促进驻济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文艺团体、骨干企业之间的合作,创造文化人才资源共享模式。支持鼓励优秀人才走出去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积极邀请国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参与我市文化建设。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努力形成人岗相适、各展所长的选人用人机制。
(四)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引导促进文化工作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修养,做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把以德为先、德艺双馨作为评价文化人才的重要标准,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促进广大文化工作者特别是名人名家,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自觉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风气。鼓励文化工作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基层一线和火热的生活中,增强国情了解,增进群众感情,锤炼提高自我。文化工作者要互相尊重、平等交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九、深入打造“天下泉城”文化品牌,着力增强城市形象的影响力感召力
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是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济南“山、泉、湖、河、城”的独特资源优势,深入打造“天下泉城”文化品牌,着力彰显泉城文化的影响力感召力,提升城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
(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坚定不移地保护泉水战略性资源,科学推进泉城特色标志区规划建设,加大四大泉群、三大名胜、百年商埠、千年古城的系统整合和保护提升,集中打造“天下泉城”特色风貌带。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强化文物市场监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完善普查建档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规划建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加强对泉水文化、龙山文化、大舜文化、名士文化、商埠文化、儒商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的研究和宣传,做好历史文化典籍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加强同城同业文化资源整合,注重综合开发各类农业遗产、工业遗产、文化景观和考古遗址公园,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品牌。
(二)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济南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鼓励中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课,适当增强传统经典范文、诗词在教学中的比重。支持举办优秀传统文化讲座和论坛,加强对济南特色民间传统艺术、技艺的传承推广,强化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报道。鼓励开展富有济南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节庆活动,注重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弘扬城市精神、开展市情教育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激发市民群众热爱美丽家乡、建设美好泉城的思想感情。
(三)加强现代文化名城建设。坚持把泉城特色文化元素植根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中,打造一批富有“天下泉城”文化内涵的新型城市综合体,建设一批特色风景名胜区,加强对城市建筑样式、色彩格调和商业牌匾、沿街铺面的统一设计,努力形成“天下泉城”的风格魅力和文化气蕴。深入推行“天下泉城”形象标志识别系统,强化泉城文化声音和标识图像。组织举办中国泉水文化艺术节,努力形成特色节庆会展品牌。
(四)推动“天下泉城”文化品牌走出去。实施“天下泉城”文化走出去工程,以香港、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及欧美国家等济南国外友好城市为重点,积极组织新闻采访交流、摄影美术书法展览、文艺院团赴外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传播活动。大力支持外向型文化企业发展,引导驻济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走出去格局。充分运用社会舆论、媒体舆论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促进“天下泉城”品牌形象传播,全面服务重要经贸活动,积极推动和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城市应急传播社会动员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市形象联动协同推进机制。
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省会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把文化强市建设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省会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大作用,切实把文化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研究、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查考核,把文化改革发展作为评价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积极开展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不断提高水平、协调发展。文化领域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发挥好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文化建设。
(二)加大对文化改革发展的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保证财政对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经费支持,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要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预算。自2012年起,全市财政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文艺创作生产和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保证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有大幅度增长,各县(市)区也要设立或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认真贯彻中办发[2007]21号文件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资金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积极拓宽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生产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资助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完善文化改革发展政策,构建资金投入、税收支撑、土地供应、信贷支持、工商扶持的政策保障体系。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有关财政、税收、工商、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文化经济政策,确保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退税、文化体制改革单位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放宽文化事业单位改企转制中的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人员安置、收入分配等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对民营文化企业在政策上一视同仁。把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努力在规划、土地、拆迁、建设等环节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要在税收、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放宽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优势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对新办文化产业项目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运用到文化改革发展中去,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面向广大群众,面向基层,精心策划组织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广泛开展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法制文化、人口文化等文化建设活动,免费辅导培训群众业余文艺骨干。支持群众兴办文化团体,扶持庄户剧团、老年文化团体、民办艺术馆等发展,为群众搭建多层面多结构的文化服务平台。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让源于群众的创造活力得到发挥,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