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征地办公室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征地办公室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大专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度、会议报告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征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征地工作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