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处是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部门财务、会计、审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对各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财务审计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工作。
4、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有关专项资金、经费、基金、规费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和各项财务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各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设、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8、负责局机关财务资料、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征地管理费、执法检查业务经费等费用的核算和分配使用工作。
10、负责对全局财务管理和土地、矿产资源专项资金等检查审计的协调保障工作。
11、负责国土资源业务涉及协税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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