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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国有土地)审批


来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发布人:梁国庆 发布时间:2010-09-20
 
行政审批事项
审批事项
临时用地(国有土地)审批
办事部门
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申报资料
1、临时用地申请(原件1份);
2、立项计划(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规划定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规划范围图纸(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现场勘察;
3、批准并发放批准文件。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收缴规费时间)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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