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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结果备案


来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发布人:梁国庆 发布时间:2010-09-19
 
行政备案事项
备案事项
土地评估结果备案
办事部门
土地利用处
申报资料
1、备案申请(原件1份);
2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下载)(原件4份);
3、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原件1份)(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要求制作);
4、土地评估委托书或土地评估业务合同(原件1份);
5、市规划部门规划文件(复印件1份);
6、房屋权属证件(复印件1份)或市房管部门认可的建筑测绘成果(原件1份);
7、土地面积测量成果及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
8、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9、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0、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1、宗地位置图(复印件1份)(底图清晰、标注位置准确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
12、宗地照片图(拍摄角度合适、远近适度、照片画面清晰,不同角度不少于三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
13、备案目的为企业改制应附土地资产处置意见、改制方案(复印件1份);
14、备案目的为转让的应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15、备案目的为划拨土地抵押的应附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5、《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6、《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办事程序
1、受理备案申请;
2、审核有关材料,填写《土地估价结果审查意见书》;
3、出具备案结果。
 
5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材料时间)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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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技术支持:济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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