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来源:办公室 发布人:梁国庆 发布时间:2009-07-24
 
行政审核事项
审核事项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事部门
规划处
申报资料
1、用地预审申请报告(2份);
2、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2份);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2份);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5、城市规划部门意见(2份);
6、标注项目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份);
7、如涉及耕地占补,需提供耕地占补材料(2份);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上级有要求的,2份);
9、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上级有要求的,2份);
10、建设项目有污染的,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份);
11、如涉及规划调整需提供规划调整方案、影响评估报告、耕地占补平衡材料、基本农田补划材料、规划图件、专家论证材料、听证材料。
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办事程序
1、受理预审申请;
2、审查资料;
3、现场勘察;
4、会审;
5、拟订预审报告初稿;
6、审批;
7、提交预审报告。
审核时限
12个工作日(不含听证、专家论证时间)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浏览次数:1733
【评论】 】【打印】【关闭
 
  主办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技术支持:济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 鲁ICP备05049950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16Bit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