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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的意见(济发〔2010〕7号)


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人: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0-02-25
 

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森林泉城的意见

济发〔20107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林业发展步伐,促进泉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推进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现就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的重要意义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在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森林既是城市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又是城市生态建设的主体内容,也是城市具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森林泉城,推动突出泉城特色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我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维护泉城风貌、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城市魅力的重要民生工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为统领,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发展机制,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9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发展到27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9%。但同时,我市森林资源总量还不足,生态环境仍很脆弱,与省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与人居环境改善对林业的要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美丽泉城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民动员,全力推进,确保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建设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泉城为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工程建设为依托,以财政投入为保障,坚持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改善城乡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明,实现山水融合,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生态宜居的森林泉城。

(二)任务目标。58年时间,全市新增有林地面积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中心城旧城片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以上;建成湿地恢复与保护区和湿地公园10个,湿地保护率达到65%以上;生态建设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三)规划布局。森林泉城建设总体布局为一核、两区、三带、四极一核指济南中心城主城区。该区域建设以乔木林为主体的各类公园、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形成森林泉城的绿色核心。两区指南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北部风沙防治区。其中,在南部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和森林经营;在北部风沙防治区重点实施沙化土地治理和农田林网建设。三带指环城景观带、水系保护带和路域绿化带。其中环城景观带重点建设景观森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系保护带重点建设防风固沙林、护岸林和护堤林;路域绿化带重点建设完善绿色通道,突出城市出入口等景观节点建设。四极指章丘、平阴、济阳和商河4个县(市)建成区。上述区域建设完善以乔木林为主体的各类公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围城林带,承接中心城绿色核心的辐射并带动县域森林城市建设。

(四)建设重点。主要实施10项工程。

1.城镇绿化提升工程。济南中心城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利用公园、单位闲置地、社区隙地和街区空地,以及城市主干道路和环城道路,见缝插绿,植树美化;通过城市立体绿化和立面绿化,增加市区绿化覆盖和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质量。通过围村林、村镇绿化和景观节点建设,全面提升绿化水平。
  2.南部山区营造林工程。通过荒山造林、退耕还林、疏林改造和森林经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泉水涵养补给能力,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北部平原风沙治理工程。通过防风固沙林、用材林和农田林网,形成区域防御风沙屏障,有效控制风沙危害,实现林茂粮丰。
  4.水系生态绿化工程。在河流、渠道、水库和湖泊周边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美化,提升环境承载能力,保障水系生态安全。
  5.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在黄河沿岸地区、低洼滞洪区、水库、河道和湖泊周边,建设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恢复和保护现有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6.破损山体治理工程。对破损山体进行地质地貌景观生态修复,提升城市形象。
  7.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铁路两侧绿色通道,提升道路景观效果。
  8.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依托风景名胜、独特地形地貌、现有林场和规模林区,建设森林公园。依托湿地资源和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自然保护区。
  9.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建设市级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带动县(市)区林业园区建设,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10.林业产业化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经济林基地和特色林果示范园区,提高林果产量和质量。建设用材林基地,加快林产品加工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建设种苗花卉基地,带动种苗花卉业发展。依托森林资源开发休闲林业,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是我市城乡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建设山、水、林、泉、湖相融合的美丽泉城,是森林泉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济南实际,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依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分区和专项规划,统筹城乡,准确定位,科学安排,合理布局,指导森林泉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确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相关工程的建设重点,通过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推进工程建设。要突出抓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防护林网和中心城主城区绿地建设等工作重点和难点。要通过市民健身休闲林、特色景观林、湿地恢复与保护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点的森林景观,确保森林泉城建设有序推进。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担当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业、城市园林、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黄河河务和铁路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森林泉城建设各项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和指导建设工作。规划、科技和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在总体规划、科研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完成所承担的建设工作任务。各级机关、学校、部队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到建设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动员、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必须建立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基础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在稳定现有造林绿化政策的基础上,设立专项创建资金。市财政要进一步增加林业投入,为森林泉城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各级政府也要加大对林业建设资金的投入。土地出让净收益、城市维护费、支农资金等方面,也要给予必要的倾斜,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创新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有效机制,吸引和鼓励更多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工作。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和激发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推进林地、林木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落实国家对林业的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和财政贴息政策,允许企业、个人以林权抵押贷款、融资,进一步拓宽筹集建设资金渠道,保障森林泉城建设扎实推进。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建设森林泉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泉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负责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宣传推进、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作为森林泉城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为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稳妥推进森林泉城建设,市委、市政府从今年开始,将森林泉城建设有关工作列入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扎实推动建设工作的开展。

2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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